(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www.dlmu.edu.cn)海大公告栏目,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5日17时。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登录大连海事大学公开招聘网站(recruit.dlmu.edu.cn),点击对应招聘公告,浏览后点击公告下方“立即报名”按钮,使用手机号码注册并登录后,进入应聘系统,详细阅读应聘须知,按照应聘流程参与应聘。应聘材料一经提交不可更改,请务必仔细核查。
?注:《亲属关系承诺书》模板请自行从简历维护页面顶端进行下载,填写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进行上传。
?(三)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按照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岗位招聘数量。参加考核人员学校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考核安排,到校考核时须提供报名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并签署承诺书。
(四)考核
?1.考核采取笔试、面试、职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笔试主要考核指导员(辅导员)应具备的基本综合知识和写作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进入面试和职业能力测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面试和职业能力测试考核名单,并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公布。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核减岗位招聘数量。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基本素质、应变能力和问题处置能力等,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
?4.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职业素质、业务能力、半军事管理能力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
?5.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和职业能力测试成绩4:3:3的比例核定(均为百分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考察人选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公布。
(五)心理测试、体检和综合考察
?1.组织考察人选参加学校心理测试,形成心理健康报告。
?2.考察人选至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非初始体检的医院重新体检。
?3.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前往考察人选所在学校(单位)或者采取函调的形式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缺点不足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审,形成考察报告。
?在心理测试、体检和综合考察中有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的取消考察人选资格,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及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心理健康报告、体检结果、考察报告,经学校审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