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1-30 09:17:56 关注:27992次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成立于1931年,前身为浙江省立医院,现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康复为一体,中西医各临床科室门类齐全、具有鲜明中医特色和中西医医疗优势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拥有湖滨院区、钱塘院区、西溪院区和富阳院区四个院区,其中湖滨院区为目前的本部,钱塘院区成立于2001年,已成为杭州东部区域重要的医院之一,西溪院区2020年12月开张,将建设成为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康复医院;富阳院区作为未来本部将于2025年完成一期建设,将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1个岗位共15人,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2023年度内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列入招聘对象范围的应届毕业生按学制一般应于2023年6月底前毕业。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原始记录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确定考试对象名单或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符合偏好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谢绝其他人员应聘。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它依此类推。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在本单位直接体检并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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