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0-08-08 12:15:03 关注:71581次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因学校工作需要,浙江工业大学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派遣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岗位职责 | 应聘条件 | 招聘人数 | 应聘邮箱、电话 |
1 | 培训业务拓展 | b2 | 1.服从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学院的工作安排; 2.在业务拓展中要维护好学校的形象; 3.负责非学历教学培训项目业务拓展工作,完成业务指标; 4.负责反馈市场需求、销售线索、竞争对手等相关信息; 5.关注学员动态,合力保障办班安全稳定; 6.做好保密工作 | 1.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大专在读); 2.有较强的公关能力,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和写作意识。 | 7人 | 联系人: 褚老师, 联系电话:88320895, 应聘邮箱:cliff@zjut.edu.cn |
2 | 战略发展部辅助管理 | b2 | 继续教育相关材料收集; 各类活动组织实施; 新媒体中心协助建设; 日常其他事务性工作 | 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类相关专业 中共党员; 年龄不超过50周岁; 责任心强,交际能力好,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 1人 |
1.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求职人员信息登记表》(请至文档下载栏目下载)发送至应聘邮箱,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高校人才网”。
2.资格审查与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公示聘用。面试、考核通过者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派遣人员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三、岗位薪酬
人才派遣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属于人才派遣机构,岗位薪酬参照《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岗位标准,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b2类岗位聘期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税前,含个人承担的险金)、年贡津贴和绩效奖励,试用期工资按聘期工资标准的80%确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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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20年8月5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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