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0-10-12 23:19:25 关注:37980次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因学校工作需要,浙江工业大学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派遣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2名人员,用工部门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符合工作要求可适当放宽。具体情况见表1:
表1:人才派遣岗位招聘计划表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岗位职责 | 应聘条件 | 应聘联系方式 |
综合秘书岗1 | a | 1.人才引进、师资管理等人事工作; 2.印章、会议室的管理; 3.会务安排、学院资产、资料管理等日常行政工作; 4.报销、出纳工作; 5.完成领导及学校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1.具有研究生学历;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服务意识;; 3.工作认真仔细,有强烈的责任心。 | 联系人:骆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871519, 应聘邮箱:luoyan@zjut.edu.cn |
综合秘书岗2 | a | 1.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与管理等; 2.地方实践实训基地、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 3.对外合作、社会服务的联系与协调工作; 4.国际化办学组织与管理工作; 5.校友联络与服务等相关工作 6.完成领导及学校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材料类及相关专业优先,具有较好的英语水平和口语沟通能力;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服务意识;工作认真仔细,有较强的责任心; |
1.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求职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应聘邮箱,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高校人才网”。
2.资格审查与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公示聘用。面试、考核通过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派遣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派遣人员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三、岗位薪酬
人才派遣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属于人才派遣机构,岗位薪酬参照《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岗位标准,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a类岗位聘期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税前,含个人承担的险金)、年贡津贴和绩效奖励,试用期工资按聘期工资标准的80%确定。具体如下:
表1:a类岗位聘期工资结构表
工资学历 | 本科 | 硕士 | 博士 |
岗位工资(单位:元/月) | 3900 | 4600 | 6000 |
年贡津贴 | 年度考核合格,次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0元/月;年供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月。 | ||
绩效考核奖 | 学校每年按照每个a类岗三个月应发工资,计算各部门(单位)的派遣人员绩效考核奖总额,由用人部门(单位)根据个人考核情况确定每位派遣人员的发放金额。 |
2020年10月10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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