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8月8日。
2. 报名方式。
(1)应聘者访问南京审计大学招聘网站:http://zp.nau.edu.cn(请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访问),进行注册登录。
(2)点击“进入系统”,请先维护简历信息,完成之后点击【保存】按钮,期间可以进行简历修改,一旦点击【提交】按钮,则显示提交成功,简历页面不可修改。
(3)点击【提交】按钮之后才可以投递岗位。
(4)点击【返回招聘首页】按钮返回首页查看岗位,投递岗位;
(5)如需更换岗位,则在【投岗记录】里删除投递的岗位信息,重新去首页投递即可。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上传的材料须包含以下内容。
(1)个人情况简介;
(2)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4)国(境)外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本人对照报名资格条件,上传自查承诺书。
以上材料须将扫描件或原件拍摄图片贴入一个word文档后上传。
2. 个人信息及相关表格信息须填写完整准确。个人经历时间保持连续,实际内容不发生的,请注明“无”。应聘人员须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及移动电话,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报名成功后更换手机号码等原因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 学校将审核应聘人员填报资料,结合应聘岗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参加考试考核。
4. 此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5.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核和录用资格。
(三)特别提醒
1.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适时组织考核。
2.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后续考核中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10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考核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包括初面试、笔试、职业能力倾向心理测试、资格复审和终面试五个环节。
1.?初面试。初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团队合作精神、与岗位相适应的操作技能、综合素质等。初面试达到75分(满分为100分)为合格,合格者入围笔试考核,初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2.?笔试。初面试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的相适应性。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
3. 职业能力倾向心理测试。应聘人员根据南京审计大学有关规定参加职业能力倾向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方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结果显示“答题无效”者将给予一次补测机会。补测仍显示“答题无效”或第一次测试时结果经评估不合适者,将终止后续考核资格。职业能力倾向心理测试将用报名时的手机号码进行设置,报名成功后请勿更换号码。
4. 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通知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终面试的人员。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如笔试成绩并列,使参加终面试人数超过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则同分人员均进入终面试考核。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均进入终面试考核环节。
5. 终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终面试办法执行。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等。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终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进入终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审计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网址:http://rlzyb.nau.edu.cn/) 。
6.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终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终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终面试成绩仍出现并列,则依次按照初面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高者的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