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6-27 18:31:14 关注:36523次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岗位 类别 | 岗位职责 |
党委组织部 | 组织工作 | 1 | 管理岗 | 1.负责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2.负责学校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 师资及 人才管理 | 1 | 1.负责学校教师招聘、人才引进等工作; 2.负责学校人才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本科生院 |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管理 | 1 | 1.参与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 2.负责专业认证、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的组织管理; 3.负责教学督导管理、教学质量奖和教学绩效管理;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科学技术发展 研究院 | 科研管理 | 1 | 1.负责科研项目组织、申报、管理等工作; 2.负责科研成果管理等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合作发展处 | 综合管理 | 1 | 1.负责办公室、校友总会秘书处、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2.协助指导校友分会的创建、换届及相关活动;负责完善校友信息和捐赠筹资数据库,编印《湖大校友通讯》,维护相关网站及“天下湖大人”小程序; 3.协助统筹基金会的资金筹措、安全管理、保值增值和规范使用; 4.协助开展校企、校地、校际合作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国有资产管理 办公室 | 房产管理 | 1 | 1.负责公用房和住房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做好学校土地确权、整合、利用有关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学生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 | 就业信息管理与市场开拓 | 1 | 思政岗 | 1.负责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工作; 2.负责收集、整理、发布毕业生需求信息; 3.负责做好用人单位来校招聘的接待和组织工作; 4.负责组织校内大、小型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工作; 5.负责中心招聘场地的使用及管理; 6.做好就业信息网的建设、支持和管理; 7.开展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调查研究、分析和预测,掌握就业形势和市场动态;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来校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校本部在编在岗教职工,转岗未满1年者不得报名,岗位条件具体如下。
招聘单位 | 岗位条件 |
党委组织部 |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纪律意识强;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身心健康;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专业能力。 |
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纪律意识强;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身心健康;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沟通交流能力。 |
本科生院 |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身心健康; 3.有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
科学技术发展 研究院 |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身心健康; 3.熟悉高校科研工作规律,具备一定管理经验。 |
合作发展处 |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身心健康; 3.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组织协调和沟通交流能力,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执行力和服务意识,能适应经常性出差。 |
国有资产管理 办公室 |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心健康; 3.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综合协调、应急处突能力。 |
学生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 |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身心健康; 3.熟悉毕业生就业工作,有亲和力。 |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湖北大学校内公开招聘报名表》(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每人限报1个岗位,由本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6月28日17:00前交至综合楼403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rsc@hubu.edu.cn。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评委一般为5-7人,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学校从面试评委专家库中抽取的2名及以上专家组成。
各单位应于6月28日前拟定面试方案报人事处,内容包括面试时间、地点、本单位评委人数等;于6月30日17:00前完成面试工作并将面试结果报人事处。
(四)学校审定
学校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学生辅导员须经所在单位及学生工作部(处)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应聘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7月1日。
相关附件下载:00axdd
原标题:湖北大学部分岗位校内公开招聘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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