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7-07 21:03:57 关注:18629次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拟采取单位招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哲学、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学校位于滹沱河畔,地处石家庄市西北部生态区滨水景观带,占地2630余亩,绿化面积达40%以上,被誉为“花园式校园。现有16个本科学院、3个教学部与教学中心以及研究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独立学院)。学校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专业硕士授权专业,50个本科专业,面向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坚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新财经人才培养改革,提出了“家国情怀+专业知识+信息技术+职业素养+国际视野的“五维度人才培养规格,建立多元联动协同育人模式,开设了“人工智能法学“金融科技“智慧工商管理“数字财会“数字经济“智慧物流管理等6个新财经人才培养改革实验班,着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面向未来,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才强校、创新驱动、开放办学发展战略和“夯基础、强内涵、拓格局、上层次工作思路,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贯彻落实“十四五发展规划,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综合实力,加快建设国内知名的高水平财经大学,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0周岁(1992年7月5日至2005年7月5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5.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3年河北经贸大学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经贸大学官方网站(www.heue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9时—7月14日17时
电子邮箱:rscqz@126.com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3)。报名表请务必使用“岗位代码+姓名+毕业学校名称+专业(比如:001+张三+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doc.)的附件和邮件名称。报名者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将本人身份证、本硕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扫描成PDF版发送至上述邮箱(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3.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名邮箱告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考试通知:由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地点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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