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0-11-13 14:17:17 关注:19994次
请同学们谨防钓鱼网站骗取个人信息,在网上求职填写个人信息过程中:1.尽量使用电脑;2.如遇让填写密码,请立即终止操作;3.不要上传证件类照片,如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一卡通等。
在招聘过程中,单位若提出需要长时间培训,签约前长时间实习,以任何名义收取财物(特别是向个人账户转账),扣押证件等不合理要求时,应慎重考虑并及时向学院或就业指导中心反映,就业指导中心邮箱:jjy@tjut.edu.cn。
徐州工程学院因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学生工作人员14名,其中专职辅导员12名,心理咨询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愿意长期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研究生学历认证。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岗位一览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受过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求学期间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4)国家和江苏省其他规定不得参加应聘的人员。
2、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3、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
2.材料要求: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徐州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手机号码,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
(2)应聘人员须提供下述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①身份证;②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党员证明;③学生干部等相关证明;④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在读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提供);⑥个人生活照电子版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3.报名方式:报名邮箱:xzit2020@163.com。本次报名只接收电子邮件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邮件主题须注明“岗位编号+毕业院校名称+姓名”,附件中需包含《报名登记表》和所需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不填《报名登记表》或所需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4.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和考核
(一)资格审查。
考核之前,由学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各岗位的综合素质测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进入考核第二环节时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届时请应聘人员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
(二)考试
1.本次考试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综合素质测试,第二环节为论文写作和面试。
2.第一环节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环节人选;如招聘岗位第一环节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第二环节人选。
4.第二环节为论文写作(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线)和面试(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线)。论文写作主要围绕学生工作相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撰写文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
5.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6.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40%+论文写作*10%+面试*50%。
(三)注意事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以及考核安排等事项都将在徐州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xzit.edu.cn/)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5、体检
考核结束后,在所有考核合格者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人员成绩相同情况,则面试成绩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考察及聘用
(一)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政治审查、心理测试作为组织考察的重要依据,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徐州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在2021年7月31日前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在职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徐州工程学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7、政策咨询
徐州工程学院人事处、学工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3105036,0516-83689707。
附件:1.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扫描二维码进行下载)
责任编辑:李雪娇图文排版:贾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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