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永镇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1、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3年8月至2000年8月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文、财务、数字媒体、旅游、规划建设等相关专业、具备中共党员、海永户籍、海永籍退伍军人身份、三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报名条件可适当放宽;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事业,愿意扎根基层,群众公认度高、邻里关系和睦、家人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4、对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较大的、有不良历史记录的人员及正在被立案查处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2018年8月15日-8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报名地点为海永镇政府二楼人事办。
报名时提供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退伍军人证件、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或二寸照片一张。
2、邮件报名:关注海永官方微信号:hmhaiyongxiang
3、报考岗位:专业不限岗位1人,旅游岗位1人,财务岗位2人,数字媒体岗位1人,规划建设岗位1人。
4、资格审查:由人事办对相关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集中招聘程序。
三、招聘程序
1.考试方式:笔试占30%,面试占70%。
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写作等;笔试合格(60分以上)的人员可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逻辑思维和沟通协调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个别岗位加试业务技能环节。
2.考察:根据笔试、面试综合分数由高到低不低于1:1.2的比例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未通过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3.体检:根据综合考察情况,按1:1招录比例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有关企事业单位招考用工体检标准。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费用。
四、公示及录用
对拟录用的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录用,试用期1个月。录用人员须服从单位岗位安排,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享受用人单位规定待遇。如不服从安排或不按规定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永镇人事办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3-68063013。
海门市海永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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