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通川润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人员2人,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定向派遣至崇川区区直公办幼儿园,从事辅助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南通市工农北路150号(南通人力资源大厦803),联系电话:85128836、13951313210。
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①《报名表》(见附件2);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
③职业资格证书;
④学历证书;
⑤健康证;
⑥无犯罪证明;可证明本人工作经历的
⑦其它材料。
注意事项:报考人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凡报考人提供材料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面试资格与聘用资格。资格审查情况现场反馈,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报名资料(不含原件)由招聘单位留存,不予退还。
五、岗位评分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六、体检
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录用及待遇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南通川润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拟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在该岗位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拟录用人员需服从南通川润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崇川区相关幼儿园统一岗位调配。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4.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崇川区相关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八、纪律监督
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相关人员应聘资格。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3-83500866
九、其他事项
1、面试时需携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
2、咨询电话:0513-85128836,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