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对象
1. 2023年“双一流”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说明:2021年、2022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视同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
选聘条件及相关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
(4)受到记大过、留党或留校察看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联合组织,按照公布选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校园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 报名地点
南京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南京市文苑路1号 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一楼招聘大厅)
3. 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须提供下述材料:
(1) 2021年、2022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
(2)《江苏省沭阳高级中学2023年选聘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
(4)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高中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
(6)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学习成绩单》;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2张。
4.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 考生现场报名后,应确保在《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面试
本次选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形式。面试采取演课的形式。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面试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2:00
面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