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优化县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县直单位竞争性转任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任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转任原则。
二、转任职位
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
具体职位详见《2024年永丰县县直单位竞争性转任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永丰县范围内县级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
2.永丰县范围内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3.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在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应满最低服务年限。除应符合规定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外,还须任现职1年以上。5.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8.具有竞争性转任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9.符合竞争性转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10.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除另外明确之外,此次竞争性转任所有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0月(比如,35周岁以下指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6.尚在任职、录用试用期的。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竞争性转任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永丰县委组织部干部办(县行政中心836室)。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同时,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度永丰县县直单位竞争性转任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出具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有关情况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竞争性转任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转任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其竞争性转任资格。对故意隐瞒资格条件和身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值各为100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或取消竞争性转任计划。对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考生,将通过电话通知,可在报名结束后的第二天到现场改报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竞争性转任岗位。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各竞争性转任岗位转任人数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2024年11月9日(星期六),面试地点见准考证。职位需进行加试的,由竞争性转任单位在面试结束后1天内组织实施,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是否加试及加试情况详见《2024年永丰县县直单位竞争性转任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加试时间:2024年11月10日(星期日),加试地点由竞争性转任单位确定。
3.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1)没有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有加试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三)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
1.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竞争性转任岗位转任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考察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竞争性转任单位组织实施。
2.确定人选。考察结束后,竞争性转任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转任人选。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转任人员的唯一依据。当竞争性转任职位面试前出现无人递补、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竞争性转任计划数时,确定考察人选时应符合以下条件:(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竞争性转任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4.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转任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竞争性转任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县委组织部对体检合格的拟转任人员在永丰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试用。公示期满,竞争性转任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拟转任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因试用不合格等产生职位空缺的,是否递补试用由竞争性转任单位决定。试用期间,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3.办理手续。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的,竞争性转任单位将拟转任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转任资格。
4.任职。对拟转任人员,各竞争性转任单位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竞争性转任单位)政策咨询电话:0796-2512049(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永丰县县直单位竞争性转任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2:2024年度永丰县县直单位竞争性转任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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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丰县委组织部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