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我市36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太仓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22日至2007年3月26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3月22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6、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9-3),招聘对象为: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4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且是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9月2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11、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5年8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累计的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12、《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还须在上述对应时间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除公告有明确规定外,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职称、英语、计算机等资格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照片证件资料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网站或微信报名小程序进行,不受理线下现场报名。
1、报名网址:太仓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aicang.gov.cn)。
2、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5年3月22日(周六)9︰00-3月26日(周三)16︰00。
网上报名须上传的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⑴本人身份证;⑵2025年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生源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其中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生源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其他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⑶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⑷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2025年国(境)外同期毕业生、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生须上传《报考承诺书》。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3、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3月22日9︰00-3月27日16︰00。(如果考生是通过相近专业通道报名的,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16︰00-3月27日16︰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3月22日-3月28日期间9︰00-16︰00。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3月22日9︰00-3月28日18︰00。
6、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3月22日9︰00-3月30日12︰00。
报名者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基本信息录入、上传照片和相关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待通过初审后,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报名系统完成上述操作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报考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资格初审陈述申辩电话。
笔试费:100元/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资格复审通过后缴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电话联系办理减免笔试费用事宜。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