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熟悉行政法理论与实务,精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领域相关业务,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苏州市执业律师;曾任法官、检察官、立法工作者或者从事过政府法治工作的律师,其担任法官、检察官、立法工作者或者政府法治工作人员的经历视同律师执业经历;
(四)热心政府公共事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及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曾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纳入选聘。
主要工作职责
(一)参与研究制定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制度;
(二)参与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人民政府)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的审议;
(三)参与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应诉疑难复杂类案研究;
(四)参与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人民政府)涉复议涉诉法律事务的研究;
(五)参与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法治宣传和业务培训;
(六)为完善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建言献策;
(七)需要承担的其他职责。
选聘程序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11月10日。
2.报名材料:
(1)《苏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虎丘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选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及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
(3)其他证明个人工作能力、工作经历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参与或代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答复书(答辩状)、代理词、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判决书,以及本人参与政府法律事务提供的法律意见等。
3.报名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ndofficez@163.com
(二)资格审查
高新区(虎丘区)司法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综合评价
高新区(虎丘区)司法局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拟聘任人选。
(四)公示
对拟聘任的律师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五)聘任
公示期间未有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公示期满,由高新区(虎丘区)司法局履行审批程序后,予以聘任。
其他事项
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聘任资格。
联系电话:68751633。
相关附件下载:002tv7
附件:
苏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虎丘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选聘报名表
原标题:关于选聘律师担任苏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虎丘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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