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江苏96家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各招录法院具体学历要求详见附件);
4、计算机速录技能达到120字/分钟,正确率95%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满足招录法院的年龄及其它要求(见附件);
7、未与江苏各级法院签订《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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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02
薪酬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基本工资不低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的1.2倍;绩效工资以考核为依据,实行考核浮动制,考核合格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50%,考核良好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0%,考核优秀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65%;根据法院工作年限及书记员业务水平确定书记员岗位等级,按照初级、中级、高级书记员分别享受不低于300元∕月、700元∕月、1200元∕月的岗位津贴。具体标准由各招录法院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03
报名
1、报名方式: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电子图片。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3日8时至2021年4月22日1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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