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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上半年江苏盐城市盐都区赴高校招聘教师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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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招引高层次教育人才,推动盐都教育高质量发展,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所属南京师范大学盐城高级中学决定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1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计划赴高校招聘教师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盐都区2025年上半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高校毕业生,取得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

(六)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事业编;

(八)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2025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十)回避: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三、报名

1.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拟分两个场次进行。招聘岗位和人数随招聘进程动态调整。第一场次已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招聘工作自然结束。第一场次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第二场次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自3月上旬起分批组织实施,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时间为2025年3月9日9:003月13日16:00,考生登录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网址:http://yd.zp885.top:9100/#/login),注册后即可报名,报名成功后须于3月14日到现场确认,逾期未现场确认者视为主动放弃。考生因特殊情况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亦可于3月14日到现场报名并确认。

现场报名并确认地点:

第一场次:2025年3月14日,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新北区学思楼313教室(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第二场次:杭州师范大学(该场次的招聘岗位为第一场次未完成招聘的岗位,具体时间及岗位以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为准)。

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贴有照片并经本人签字的《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23、2024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若无法提供,则须提供毕业后未就业承诺书);

(4)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2024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国(境)外毕业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提供入学通知证明并书面承诺于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可根据岗位需求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7)研究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

盐都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当场提出陈述、申辩,现场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无异议。

四、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设置1:2的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本场招聘会的招聘计划数。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五、聘用

1.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并签订就业协议。成绩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区教育局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相关要求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取舍办法同前)。

2.体检

体检工作由盐都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审批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定级。不合格者,依法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及时向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以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正式入职后,符合盐城市汇盐行动引进人才条件的,可享受同等待遇。

(4)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至少3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盐城市盐都区从教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其它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盐都区纪委第二派驻组监督。监督电话:0515-88585970。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3.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5-88434709、88626866(盐都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5-88426131(盐都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点击查看

1、盐都区2025年上半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盐都区2025年上半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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