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区相关会议精神和《2019年姜堰区订单定向委托培养乡村医生工作方案(试行)》要求,拟组织开展我区2024年订单定向委托培养乡村医生考试上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详见《泰州市姜堰区2024年订单定向委托培养乡村医生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笔试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按照《姜堰区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和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须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需在安排的工作岗位至少服务满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姜堰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108609、0523-88108696
监督电话∶0523-8810851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指定网站: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yan.gov.cn/部门公告)
附件:
1.泰州市姜堰区2024年订单定向委托培养乡村医生招聘岗位表.xlsx
2.泰州市姜堰区2024年订单定向委托培养乡村医生报名表.doc
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