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长虹劳动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长虹公司)是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国有人力资源公司,扬州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公司专注于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具有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服务资质,经营范围涉及劳务派遣、人事代理、招聘考试、人才培训、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等专业人力资源服务项目。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正派,无违法违纪违规及纹身等不良行为;
2、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以后出生);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简介表》中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4、认可岗位要求,能够适应工作运转需要,热爱人力资源工作,甘于吃苦,服从组织分配;
5、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尚未解除违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者、受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者,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因工作表现不良被原工作单位辞退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起—2023年11月1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宝应县人力资源市场(安宜东路84号)二楼213办公室。
3、需提交资料(含复印件)及注意事项:
(1)报名登记表:在宝应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baoying.yangzhou.gov.cn/),下载打印,按要求如实、完整、清晰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提交。
报名登记表电子档及电子证件照 发送至邮箱bychldl@163.com邮件名:姓名+岗位 ,要求内容及电子证件照与纸质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务必一致(见附件1);
(2)应聘人员需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2);
(3)本人有效期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学历等在线验证报告等;
(4)近期免冠二寸蓝底照片2张(照片背面署名);
(5)本次招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四、招录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程序和标准,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笔试
(1)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答题时间为60分钟,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通知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并领取笔试准考证。
(2)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身份、户籍、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统筹负责。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按照招聘简章规定和岗位条件简介表中具体要求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按照相关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最后入围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时则以笔试成绩优秀者优先。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5、考察、公示
(1)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参照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2)拟聘人员需提交所在辖区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3)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4)参加此次招聘考试取得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将列入县长虹公司人才储备库,如有同等空缺岗位将从库中择优递补,有效期一年。
(5)其他: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对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各阶段应聘程序者,视同放弃处理。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教材,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笔试、面试、体检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填的联系方式畅通并留意短信通知,因应聘者个人原因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
1、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长虹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需订立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后,年综合工资约5万元左右,缴纳五险一金。
2、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拟聘公示截止日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并提交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等手续。
3、聘用人员须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参照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六、纪检与监督
报考人员须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报到,保持报名时所填的联系方式畅通并留意短信通知,否则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整个招录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录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电话:0514-88276086
七、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由宝应县长虹劳动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宝应县长虹劳动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docx
2、宝应县长虹劳动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宝应县长虹劳动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