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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和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0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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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扬州市和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派遣到乡镇从事镇容村貌及路面公共秩序维护、乡村卫生环境监管、安全保障和治安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能够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吃苦耐劳;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体型端庄,主动管理意识强,热爱乡镇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团队精神;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适应长期外勤工作,能服从节假日、应急和突击性工作任务安排;

5、本人或其配偶具有头桥镇、沙头镇、李典镇及周边户籍;

6、男性,身高170cm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至2004年6月6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2004年6月6日);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近两年通过公开招聘被录用后一年内又辞职的人员。

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曾因违反工作管理相关规定,被解聘的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699)按照指引注册和报名,并在报名时上传岗位所需材料,不按要求操作被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09:00—6月6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5月31日09:00—6月6日17: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补充材料)时间:

2024年5月31日09:00—6月7日12: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5月31日09:00—6月7日17: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为报名成功。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提出陈述申辩。报名系统、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514-87158591。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报名材料,报名所需上传材料详见报名系统。

(2)资格初审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3)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全过程,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留意网站相关通知,按规定的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在工作日(9:30-11:30,13:30-16:30)咨询技术电话0514-87158591。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具体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考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需提供:①本人近期正面红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②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户籍证明(或结婚证);⑤其他。以上有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进行陈述、申辩。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六)体检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八)公示

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确定不胜任者,不予使用。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阶段,因本人放弃、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计划缺额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扬州市和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派遣人员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务合同。

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薪酬待遇按照《广陵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十)建立备用库

本次招聘中未入围者,将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数0.5倍的比例建立备用库,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在备用库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并经体检、考察、公示后使用。

三、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未尽事宜,由扬州市和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158591(报名系统及考务咨询)

监督电话:15312847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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