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情见文末附件1
招聘岗位工作内容及条件等详见《宜兴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事业单位
招聘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由宜兴市公安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使用及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因违法违纪曾受过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4.有赌博、吸食毒品、卖淫、嫖娼、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实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高校招聘
13.本市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方法如下:
1.请应聘人员按照本简章公布的招考岗位、报考条件和要求填写打印《宜兴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本简章附件2,除本人签名外请用电脑填写,不要手写)。
2.请应聘人员于1月19日至1月26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携带报名信息登记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役士兵证、驾驶证、个人信用报告(登录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打印,网址:https://ipcrs.pbccrc.org.cn/)及报考条件中要求的相关从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3.招考单位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4.报名所需的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证件、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如期到现场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
5.岗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二)考试与聘用
1、体能测试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需参加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和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体能测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录用后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调动岗位,应当服从安排。
宜兴市公安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