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门市沪海房地产发展公司(以下简称沪海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经开发区管委会讨论批准,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制定如下招聘公告: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合作以及敬业精神;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注: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形式,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19日9:00-11:00,14:00-17:00。
3、报名者登陆海门人事人才网下载《海门市沪海房地产发展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
4、现场报名地点及要求:报名者请于2018年10月19日17:00前将报名资料送至沪海公司办公室(海门瑞江路29号万众工业园区东大门二楼202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海门市沪海房地产发展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应届生可提供相关学历证明)、职称证书、任职证明、执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相关人员应聘资格,由沪海公司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代码01—03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1、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均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五、体检与公示
1、在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取得分最高者参加体检(同分者进行加试,取加试分高者)。
2、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
六、试用与录用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沪海公司组织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合格的,录用为正式职工;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根据面试的成绩,再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则不予递补。
七、咨询电话
沪海公司办公室:0513-82219947。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电话:0513—81288077。
九、其他
本《公告》由海门市沪海房地产发展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海门市沪海房地产发展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doc
附件2:海门市沪海房地产发展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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