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泰州市海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各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确定,面试定于12月13日。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20年12月10日(下午14:00-17:30)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海陵区税西街18号)三楼党建工作科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根据《2020年泰州市海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2)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的2018、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证明和档案存放证明。
(3)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提供相关材料。
(6)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卫健委陈述申辩。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2.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受委托人除携带考生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请考生随时关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岗位代码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01 | 夏菲 | 2020010108 | 81 |
01 | 吴宇妹 | 2020010102 | 80 |
01 | 陈明娟 | 2020010110 | 79 |
01 | 曹霖玥 | 2020010105 | 73 |
04 | 徐红梅 | 2020020411 | 74 |
04 | 史春兰 | 2020020417 | 66 |
04 | 郭小婷 | 2020020415 | 64 |
06 | 章胡杨 | 2020010614 | 71 |
06 | 封瑞 | 2020010612 | 69 |
06 | 陈荣荣 | 2020010613 | 65 |
07 | 姚丽平 | 2020010717 | 73 |
07 | 胡昊星 | 2020010723 | 73 |
07 | 高箐 | 2020010724 | 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