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卫健系统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2024年冬季江苏省如东县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4年冬季江苏省如东县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如东人才网(http://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988年12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博士研究生,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3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至1978年12月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第16条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3)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4)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相应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如东县卫健系统在编人员;
(6)2025年7月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应聘面向研究生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余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应聘面向研究生岗位的,如考试总成绩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其他岗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如东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及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等。
(三)公示
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东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经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送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2025年毕业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2025年8月底前办结,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其中2025年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聘用手续在其毕业后30日内办结)。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报考护士(师)岗位的人员,聘用前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或已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否则不予聘用;报考其他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岗位简介表》明确要求的除外),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5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相关政策
拟聘人员符合我县东委〔2021〕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条件的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13-68508011(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68508066、68508180(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