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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关于做好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9〕35号)的要求,我们对市本级审批的劳务派遣单位2018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进行了核验。现将核验结果公告。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