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金陵中学创建于1888年。现为首批国家级示范高中、江苏省首批四星级高中、江苏首批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立项学校、江苏省模范学校、江苏省德育先进学校、江苏省首批普通高中创新拔尖人才培养试点学校、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全国科技创新教育十佳学校、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优秀学校、全国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全国体育红旗学校、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
金陵中学江心洲校区坐落在生态科技岛江心洲,位于生态科技岛南部,东临中新大道,南至龙恩街,北邻文泰街,占地面积150亩。已建成既具有智慧互联、乐学乐享、绿色智能,又保有金中精神文化特色的现代化校园,2023年9月将正式开学。金陵中学新街口校区和江心洲校区一校两址,实行一体化管理。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发展规划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课程教学处:物理实验员1名、化学实验员1名、生物实验员1名、教务员2名、图书馆管理员1名、电教管理员1名、文印员1名
后勤保障处:会计1名、出纳1名、内勤人员1名、资产管理员1名、安全保障管理员1名
学生工作处:校医1名、生活主管1名、生活指导老师14名
综合办公室:办公室办事员3名
二、应聘岗位及条件
1.物理实验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物理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实验员工作,有责任心,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实验动手能力强;同等条件下,有物理实验室工作经验并在实验技术方面有所特长者优先考虑。
2.化学实验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化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实验员工作,有责任心,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实验动手能力强;同等条件下,有化学实验室工作经验并在实验技术方面有所特长者优先考虑。
3.生物实验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生物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实验员工作,有责任心,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实验动手能力强;同等条件下,有生物实验室工作经验并在实验技术方面有所特长者优先考虑。
4.教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具有较强保密意识和较好的职业操守;熟悉机关事业单位公文格式和排版要求,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office、excel、ppt等办公软件;同等条件下,有从事学校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5.图书馆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图书馆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图书馆管理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有责任心,注重细节;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团队合作精神;同等条件下,有从事图书馆、学校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6.电教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有责任心,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团队合作精神;熟悉电教器材(包括设备设施)性能和用途,能够定期保养,及时维修;能够管理与维护好学校的通信系统,保证电话和网络通畅,保证学校音响广播系统的正常运行;熟悉照相机、摄像机的应用,能够胜任学校各类大型活动及优质课的摄像、编辑等工作;同等条件下,有从事学校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7.文印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具有较强保密意识和较好的职业操守;熟悉机关事业单位公文格式和排版要求,能够熟练掌握打印机、速印机、胶装机、切割机等文印设备操作技能;同等条件下,有机关事业单位文印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8.会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应用办公软件;具有会计初级职称证书;截止2023年4月从事财务工作岗位满三年及以上,有财务管理工作经验或从事学校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9.出纳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注重细节;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应用办公软件;具有会计初级职称证书;截止2023年4月从事财务工作岗位满三年及以上,有财务工作经验或从事学校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10.后勤保障处内勤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后勤管理制度;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组织能力;熟悉采购工作流程,了解事业单位采购工作相关政策。
(4)截至2023年4月1日从事行政、采购工作须满两年。
11.资产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注重细节;吃苦耐劳,有责任心,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熟练应用办公软件;同等条件下,有会计证书、有财务管理、仓库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12.安全保障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积极的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职业高压证书;有定期巡检、保养、及时维修的工作习惯,对校园安全保障具有较高的敏感度;能独立操作与维护学校的水电系统,同时具备管理后勤保障团队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能力;同等条件下,有物业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13.校医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性别:女性;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学历:护理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内科或全科医师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有处方权)或护士执业资格证,相关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具备急救处理能力者优先考虑。
14.生活主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性别:女性;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愿意长期稳定在学校工作,认真执行学生工作处的工作安排;对学生有爱心,亲和力强,善于与学生及家长沟通交流;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协调团队的管理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并有一定的文字编辑能力。同等条件下,有从事学校相关工作经历、团队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15.生活指导老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性别:女性;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对学生有爱心;愿意长期稳定在学校工作,踏实肯干,具备积极的团队合作精神,执行力强;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同等条件下,有从事学校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16.综合办公室办事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具有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文秘、中文、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进取心和学习能力,保密意识强,责任意识强,能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熟悉机关事业单位公文格式和排版要求,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office、excel、ppt等办公软件;能处理人事行政工作中的日常事务;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三、不得应聘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6日。
2.报名方式:寄送应聘材料(信封封面注明应聘岗位名称)。材料包括:《金陵中学应聘人员情况表》一份(见附件)、能够体现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近期生活照、证件照各一张。材料恕不退还。
3.材料寄送截止日期:2023年4月16日(以收件时间为准)。
4.材料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南京市中山路169号南京市金陵中学人事处,联系人:朱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25-84786260、84786209,邮编:210005。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的,学校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学校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在此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资格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招聘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
4.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单,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5.资格复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资格复审地点:南京市金陵中学新街口校区(南京市中山路169号)。
7.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
8.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9.面试地点:南京市金陵中学新街口校区。
10.考核: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
11.结果通知:面试结束后,学校会在五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其他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面试费。
(四)体检、考察
1.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1.学校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学校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办理招聘录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由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五、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南京市金陵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84786260、84786209;联系人:朱老师、陈老师。
监督电话:025-84786337;联系人:赵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