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律师协会是依法成立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为进一步充实协会工作力量,提升服务律师行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办公室综合岗1名:从事协会文秘、宣传等工作。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6.具备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不得报考情形
1.与主管机关、市律协理事会、监事会、党委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2.涉嫌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正在接受有关方面调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0年12月15日—1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地点:如皋市综治中心314办公室。
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2.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根据岗位要求须提交相关材料:①如皋市律师协会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②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③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报考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在招聘过程中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3)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达1︰1比例即可开考。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防疫注意事项: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场。
2.面试: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现场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听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及综合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面试成绩设60分为合格线。
3.总成绩
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总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公示3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办结聘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试期间考生因为个人通讯不畅,不及时查看网上公告、手机信息等原因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拟聘人员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与如皋市律师协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由协会进行综合评定后定岗。相关待遇参照如皋市级机关劳务派遣人员执行。
三、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和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如皋市律师协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9887817,王国柱。
附件:如皋市律协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如皋市律师协会
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