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窑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20名(男性)。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秉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热爱镇域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镇域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2、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38周岁(1983年12月—2003年12月期间出生;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
3、具有初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退伍军人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6、法律专业可优先聘用;
7、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8、没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同步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1、报名时间:2021年 4 月 9日—2021年 4 月 19 日;
2、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考者到窑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科报名,填写《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信息,提供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另行通知。
五、体检、公示、聘用
体检工作由新沂市窑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体检人承担。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六、用工待遇及管理
工资及相关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窑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聘用辅助执法人员工资待遇增长机制核发。试用期两个月,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
七、其他
公告未尽事宜由窑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络方式通畅,因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新沂市窑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4月8日
▌来源:新沂市窑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