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工会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市总工会面向全市招募职工法律服务合作伙伴,遴选一批乐于奉献、业务精湛、善于总结、长于宣传的执业律师,线上线下为职工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及条件
(一)招募数量
面向全市择优招募合作律师10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具有劳动领域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执业2年以上;
3.热心法律援助工作,具有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教育经历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者优先;
5.律师及所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为合格,且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经查属实的有效投诉。
(三)遴选程序
1.报名。2024年9月5日前一次性接收材料。
2.审核。2024年9月9日前评价打分,根据工作业绩(总分80分)评分确定15名入围人选。
3.公示。2024年9月11日前公示入围人选名单。
4.面试。2024年9月12日,律师分析劳动案例,组织面试组面试评分(面试分20分)。根据审核评分+面试评分计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前10名的律师确定为本轮招募合作律师。
(四)合作方式
市总工会向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颁发聘书,确认合作关系,合作期间为三年。律师服务无法满足职工需求时,市总工会及时终止合作。
二、工作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工作内容
1.律师参加轮流值班,现场接待来访职工群众或者在线解答咨询。
2.接受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委托,办理职工法律援助,参与劳动争议案件协商、调解。
3.参与劳动法治宣传和志愿服务等活动。
4.受托完成典型案例归纳总结、微视频录制或授课等事务。
(二)服务要求
1.值班律师承担接待来访职工责任,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
2.受委托律师必须亲自值班、亲自办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每年参与值班低于20日的,终止合作。
3.办理工会法律援助案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援助法律政策。
三、值班时间及补贴
(一)值班时间
市职工服务中心大厅工作日全天值班;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定期值班;市直有关职工法律援助站点流动值班。
(二)服务补贴
按照市总工会印发的《宿迁市工会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和使用实施办法》规定,支付律师值班补贴、职工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普法宣传补贴等。
四、报名材料
1.《值班律师推荐表》;
2.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3.办理职工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或法院裁判文书;
4.办理职工劳动争议案件获奖资料;
5.发表于市级及以上媒体的劳动争议案例或各类法律文章;
6.发表于市级及以上媒体的法律知识、案例视频或课件等。
五、报名程序
提交附件及所列材料,报送至宿迁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电子文档命名(姓名+电话),打包发至市总工会法工部邮箱:sqszfgb@163.com
本次招募工作由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沈梅?电话:0527—84389538、84389929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2号市职工服务中心(群众大厦南侧平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