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爱心、细心和耐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要求;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备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证及有过幼儿园保育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安部门有过不良记录的人员。
3、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1月2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邮箱:3400134175@qq.com
电子档扫描件,Word版,文件名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幼儿园+个人姓名,并按下列顺序扫描成1个Word文件。
身份证正反面;学历毕业证书;学信网网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证和相关工作经历及履历证明;《报名登记表》。
近期1寸免冠照片,jpeg格式,文件名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幼儿园+个人姓名照片。
填写附件2《报名登记表》,文件名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幼儿园+个人姓名
3、现场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址:扬州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邗江中路119号,扬州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期三楼316室)
联系人:毛女士,电话:0514-87954709。
冯先生,电话:0514-80979888。
(2)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网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现场填写《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简章及岗位要求,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一律参照执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中的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应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工作岗位。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束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下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书1:1的比例,根据面试得分计算最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幼儿园健康体检要求。体检前须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考察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上(http://kfq.yangzhou.gov.cn/)上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幼儿园规章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所有录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保险。工资按照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幼儿园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一个月。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可在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据考生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后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者无法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提供的个人资料经核实为弄虚作假的;
(5)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并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幼儿园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者参与弄虚作假的,按照党纪政纪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514—82072959。
五、本简章由扬州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2: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