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公开招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笔试工作已结束,按照《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简章》的规定,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所有考生笔试成绩1月14日下午两点后,可通过原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一)时间安排。1月17日上午9:30-11:30。
(二)复审地点。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8楼801会议室(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8号)。
(三)注意事项:
1、资料要求。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符合简章和《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招聘主管部门审核。
2、异议处理。经招聘主管部门现场审查,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简章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招聘主管部门要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考生无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有异议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承认资格复审结果。
3、面试缴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只接受现金)。
特此公告。
附件:资格复审人员名册.xls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