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组宣部,市直各单位:
为优化我市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结构,调动和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23号)和《宿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宿办发〔2010〕8号)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起草了《宿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请你们认真研究讨论,听取事业单位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提出修改建议。各单位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意见反馈:
(一)电子邮箱:sqssgc@163.com,电子稿请到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主页“民意征集”栏目下载,反馈时请将修改之处标红显示。
(二)通信地址: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1号楼811室,邮编223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0年1月31日。
附件:宿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