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冬季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现将总成绩及取得体检资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总成绩、体检对象
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冬季公开招聘研究生总成绩及取得体检资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参加体检时间、地点
2025年1月14 日(星期二)上午7:00前在海安市公共卫生中心(海安市海安镇黄海大道西3号)主楼一楼大厅集合,海安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前往体检医院。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执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成绩通知单、体检费用500元(自备现金)参加体检。
(二)考生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等。因体检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当天务必空腹参检。
(三)正处于孕期、生理期内的女考生应主动说明情况,部分体检项目可暂缓体检,后续补检。孕期考生须提供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生理期、哺乳期考生部分体检项目如需暂缓的,需现场提交暂缓体检申请书。
(四)体检工作是考录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考生携带的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须上交集中保管,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个人信息,亲友不得尾随。对报考者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可能影响录用的疾病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次体检工作不再另行发放《体检通知书》,取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通告,按通告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六)特别提醒
1.对体重、视力、血压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复测,事后不再安排。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如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安排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档案、查询信用信息以及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考察对象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核实。
六、其他事项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举报监督电话:
海安市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监组,联系电话:0513-88269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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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 月7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