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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关于选聘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的通知

发布:2025-03-02 02:27:26  关注:71次

根据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内设机构调整并增设相关负责人,具体通知如下:

一、内设机构调整

成教办不再单独设立,成教办相关职能及人员并入省培训中心。

二、选聘岗位与职数

设国家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办公室主任1名、学工办副主任1名、院办副主任1名、学科办副主任1名。

三、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素质高,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2.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

3.学院在职教职工,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0年2月28日(含)以后出生。

4.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沟通和表达能力强,工作细心。

5.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较强的协作意识,有奉献精神。

四、聘任时间

聘任时间为2025年3月至2027年2月。

五、选聘程序

1.发布通知。全院范围内公布岗位职数及选聘条件。

2.报名安排。采取个人自荐报名的方式,有意愿者可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进行报名。报名邮箱:hys@zjnu.cn,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日上午11:00。

3.资格审查。学院按照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确定拟聘对象。在党支部、科室成员和相关系部等范围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的基础上,根据个人表现、人岗相适、群众认可度、个人意愿以及工作需要等情况,由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对暂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暂时空缺。

5.公示。对拟聘任人员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6.发文公布。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学院发文聘任,并报学校备案。

学院纪委对此次部分内设机构调整及负责人岗位增设工作进行监督,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83695181

电子邮箱:ysxyjw@zjn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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