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10-18 07:43:57 关注:17777次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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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上海海事大学是一所以航运、物流、海洋为特色,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和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应用研究型大学。为推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要求
本次招聘的岗位包括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
(一)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协调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5.年龄:1983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6.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二)具体岗位与要求
岗位编号 |
招聘 |
招聘岗位 |
岗位性质 |
招聘 |
招聘要求 |
101 |
交通运输学院 |
行政秘书 |
管理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 |
102 |
经济管理学院 |
教学秘书 |
管理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 |
103 |
经济管理学院 |
外事秘书 |
管理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 |
104 |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
教学/科研秘书 |
管理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理工类专业); |
105 |
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 |
教师发展中心科员 |
管理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 |
106 |
人事处(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 |
人事系统与数据管理 |
管理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 |
107 |
教务处 |
学历管理 |
管理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 |
108 |
科技处 |
项目管理 |
管理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 |
109 |
国际交流处 |
学生海外 |
管理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 |
110 |
研究生院 |
招生管理 |
管理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 |
111 |
港湾校区 |
文化建设与校企合作干事 |
管理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 |
112 |
港湾校区 |
餐饮管理 |
管理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 |
201 |
商船学院 |
船舶电气与自动化实验室实验员 |
专技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为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 |
202 |
徐悲鸿艺术学院 |
艺术实验 |
专技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艺术学类专业); |
203 |
团委 |
团委干事 |
专技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 |
204 |
信息化办公室 |
一网通办 |
专技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 |
205 |
财务处 |
财务管理 |
专技 |
3 |
1.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或研究生至少有一个为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最高学历为本科的必须有2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
206 |
基础实验实训中心 |
实习指导 |
专技 |
2 |
1.本科及以上学历(理工类专业或现从事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等相关工作); |
207 |
基础实验实训中心 |
实验教学指导 |
专技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电工电子相关专业或现从事相关工作); |
208 |
后勤中心 |
修缮管理 |
专技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 |
209 |
校医院 |
医生 |
专技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相关专业); |
210 |
港湾校区 |
实习指导 |
专技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电气类或电子信息类专业); |
211 |
港湾校区 |
学生管理 |
专技 |
1 |
1.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三、招聘办法
1.报名办法
(1)应聘者完整填写《上海海事大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以及《上海海事大学应聘人员个人简要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应聘管理岗位者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glgzp@shmtu.edu.cn,应聘专业技术岗位者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zjgzp@shmt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编号 姓名”。
(2)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
3.资格审查
学校将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以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对于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通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4.考试
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并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5.体检
拟录用人员收到通知后,自行到上海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向人事处提交医院体检报告原件。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6.考察
学校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7.拟聘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上述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38284239
附件1:《上海海事大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上海海事大学应聘人员个人简要信息汇总表》
下载附件
附件2附件2:上海海事大学应聘人员个人简要信息汇总表.xlsx
来源: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31016/t0035_14188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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