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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兼职辅导员招聘通知

发布:2024-12-18 23:45:35  关注:3551次

为持续加强我院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现面向全校公开招聘2名兼职辅导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4年秋季学期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博士一年级、二年级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学生工作,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且能确保投入一定时间、精力用于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和良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4.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

5.身心健康,能够保证有充分的履职时间;

6.在读研究生需征得导师同意。

三、聘期要求

聘期至少1年。

四、招聘流程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8:00;

2.报名方式:应聘者须将电子版报名表(附件)及个人简历等支撑材料,发送到邮箱1878326198@qq.com,邮件主题为“XX学院+张三+手机号”。

(二)资格审核及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兼职辅导员招聘工作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者,将以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综合考核事宜。

(三)择优选聘

兼职辅导员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的研究生进行考核,择优录用,兼职辅导员上报学校审报。考核中注重考查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养、心理素质,对学院学生工作、辅导员岗位职责的了解、认识程度和工作态度,以及从事学生工作所应具备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思考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五、工作要求

1.工作要求及职责具体参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

2.兼职辅导员实行坐班制,除上课时间和导师要求的学术活动时间外,均应按专职辅导员的要求上班。

六、聘期及待遇

1.拟录用的兼职辅导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正式录用,聘期一般为1年及以上。聘期结束后,学院颁发聘书。

2.待遇按学院统一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27-678683131878326198@qq.com

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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