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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八、被录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对考核合格的,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为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九、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监督下,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者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录用资格的,以及在面试、体检和政审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录用。
本《简章》由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招聘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13-80799023
监督电话:0513-80799001
面试公告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