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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昆山市卫健系统三级医院招聘卫技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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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昆山市卫生健康系统三级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2021年昆山市卫生健康系统三级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2021年昆山市卫生健康系统三级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1)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领“苏康码”。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取消其相应面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相关新冠防控要求将根据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二、面试缴费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请及时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00~5月17日16:00。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自行到网上报名系统http://218.4.57.8:19001/net/index缴费,逾期作放弃处理。
缴费成功但经审查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考生,招聘单位报卫健委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费用由报名系统原途径退回,其他情况,不退还报名费。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通过笔试且网上缴费成功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9:00~15:00;地点:昆山市康复医院(昆山市周市镇迎宾东路888号)。请相关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程序:因防疫要求,须考生本人到现场(不得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在招聘单位点位办理登记手续,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资格复审当天,考生应提供岗位初审时上传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校验后现场返还本人,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不再退返。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报名需要提交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报名表空白处各加贴1张近期二寸彩色证件照);
2.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2021年昆山市卫生健康系统三级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1);
3. 身份证;
4. 《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不得缺联);
6.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非2021届毕业生提供);
7. 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
8. 由学校(学院)开具的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方向证明;
9.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10. 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经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应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四、面试
(一)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定于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具体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2021年昆山市卫生健康系统三级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参加面试。
2.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7:00前到达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祖冲之中路1768号)报到,迟到超过30分钟者作缺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家长和陪同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区域。
3.考生在进入候考室前,必须关闭所有手机、手环、手表等通讯工具,并将关闭状态下的所有电子设备(物品)和电子通讯工具装入指定信封写上姓名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者按作弊论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4.面试区域设立电子屏蔽设备,禁止考生与外界联系,如有考生未将手机、手环、手表等通讯工具上交专门人员统一保管,并用之与外界传递面试相关信息的,违者按作弊论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5.候考室实行全天封闭管理,考生候考期间一律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往返,违者按违纪论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6.候考室尚未面试的考生应自觉服从候考室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与其他考生保持一定距离,耐心候考,不得调换座位,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和吸烟,候考期间佩戴好口罩。
7.若考生决定自愿放弃面试的,请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书》(附件2)。
8.考生参加面试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得佩戴具有特殊标志的头饰、耳饰、领带等物品;考生回答问题时应使用普通话,不要使用方言,用语要准确、简洁,举止大方、自然。
9.本场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面试抽签顺序,不准私自调换。考生持抽签号、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由引导员带领进入面试考场参加面试。考生进入考场面试至面试结束均不得说出自己的抽签号、姓名、学校及身份、经历等个人相关信息,违者按违纪论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10.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将考场内的面试题本、草稿纸和笔带出考场。在候分室等待面试成绩时,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并在指定座位坐好。面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拿到本人面试成绩后即离开考场范围,违者按违纪论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11.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内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12.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情况。所有进入体检的考生必须在当天下午17:00左右携带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到考点指定教室,当场领取《体检通知单》、填写《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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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昆山市卫生健康系统三级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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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