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30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见《泗阳县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志愿从事城市社区工作;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2025年2月24日—2月28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泗阳县政务服务中心064窗口
4.报名材料:填写《泗阳县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蓝底2寸彩照3张。其中,02岗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近期6个月的业务流水证明。
5.资格审核:依据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需缴纳笔试考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生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核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本次笔试开考比例1:3,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100分,成绩达到5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本次考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需于3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所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时间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关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告,并保持通信畅通。
(四)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工作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考察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为三年,聘期内需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合同期满未取得该证书及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四、相关待遇
按照“三岗十八级”薪酬标准执行基本报酬和考核报酬,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泗阳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622007(县委社会工作部)
监督举报电话:0527—85230951(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