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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招聘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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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25年进人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名,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性端正,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3.本次招聘对象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

招聘部门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其他相关要求

备注

学报编辑部

社科版编辑岗

1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等相关专业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双一流”大学国家重点学科博士毕业。

专业技术岗

教师教育学院

实验技术员

1

要求本科、硕士或博士阶段至少有1个学历是教育技术学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相关专业,且博士阶段须为理工科类专业

专业技术岗

法学院

实验技术员

1

法律类各专业均可

专业技术岗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实验技术员

1

物理学

专业技术岗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实验技术员

1

化学、生物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大学英语六级;

3.有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

专业技术岗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实验技术员

3

电气类、电子类、自动化类、机械类等相关专业

专业技术岗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实验技术员

1

理工科专业背景

专业技术岗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南京师范大学主页“诚聘英才”栏目公开招聘网站(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登录“校外应聘人员登录系统”,对照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详细填写应聘信息,上传身份证件、大学及以上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以及部分岗位要求的党员证明等相关材料。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资格复审、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党员证明材料须为近六个月内由考生所在学校的组织部门或院系党委出具的证明。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采用网签的高校毕业生,须由所在高校就业办提供未网签证明。

2.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2日9:00至2025年3月10日23:59。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按照招聘条件审查应聘人员填写的应聘信息和上传的应聘材料,资格审查结果可登陆我校公开招聘系统查看(http://zp.ehallapp.nn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

2.网上缴费。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且完成缴费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9:00至2025年3月12日12:00。缴费方式: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师微服务”微信公众号,在“南师微服务”底部菜单栏,选择“校园支付”-“在线缴费”模块,选择“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进行缴费。

未收到缴费通知自行缴费的,如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或报名缴费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招聘考试的,或重复缴费的,或者在缴费时间结束之后缴费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3.开考。本公告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4.现场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携带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

5.面试。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6.体检和实习。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和实习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实习期1个月。

7.拟聘。实习结束,根据实习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8.公示。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9.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聘用方式

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一个聘期(5年)内晋升所在岗位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的,可申请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六、政策咨询

学校人力资源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政策咨询。

联系人:陈老师,常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91535

七、工作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9151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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