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如东县公安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性质)。工作职能主要是协助公安机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参与安保活动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招聘44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男性33名,女性11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如东籍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体岗位要求:
(1)男性,具有高中(含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双眼单裸视力均在4.8(含)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3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身高1.70米(含)以上。
(2)女性,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双眼单裸视力均在4.8(含)以上。年龄在25周岁至35周岁(1988年8月至1998年8月期间出生),身高1.60米(含)以上。会熟练操作计算机,能胜任长期出差办案。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5、国家、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如东县公安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统一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
如东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如东县掘港街道友谊路68号)
3、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个人征信报告、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军人除以上相关证件外须持退伍军人证件。各证书、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同时提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
对前来报名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理论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等。笔试闭卷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