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独立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5日至2005年5月24日期间出生);
3.本次招聘的四类岗位,根据工作需要适合男性,能够适应24小时轮值班次、外勤公差等勤务辅警岗位工作;
4.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精神病史;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初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98号(洪泽公安分局110大楼506室)。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各类技术职称证书、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一份,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必须带齐。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5月24日(周六、日除外)9:00——17:30;
2.初审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5月24日,报名时间截止后当日,考生会收到初审结果短信。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
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笔试地点:洪泽公安分局办公大楼二楼第一会议室(洪泽区洪泽湖大道98号)
(三)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2.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面试人选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证明除了提供毕业证书外,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在线验证”进行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打印后提交)。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有效证件的、提供虚假信息的、明确表示放弃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3.资格审核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者电话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