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三)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2月至2007年1月期间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被吊销执业证书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rsks/rsks.html)网上报名栏目。
1.报名、照片上传:2025年2月24日09:002月26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高度170像素、宽130像素,大小不超过20k。
2.资格初审及照片审核:2025年2月24日09:002月27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通过初审并且上传的照片审核通过人员,即报名成功。
(三)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本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考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
4.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现场资格复审
1. 网上报名成功后需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2.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2月272月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 资格复审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主楼10楼1015室(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
4. 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报名系统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应聘者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本人从业以来未发生过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承诺书(附件1)。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须提供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相关证明、部队退役等相关证书等)、工作能力、相关奖励及工作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专业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核材料为适岗评价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适岗评价、技能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一)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奖惩情况及工作业绩等方面及应聘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考察其岗位相适度。适岗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时统一接收,逾期不接受补交。
适岗评价结果详见报名网站公告。
(二)技能考核
根据适岗评价成绩按照1:10的比例确定技能考核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如报考人数达不到1:10,按照实际报考人数参加技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驾驶技能综合能力。技能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技能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技能考核结束2个工作日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1.根据适岗评价、技能考核合计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环节(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出具。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
按照适岗评价成绩30%、技能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4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两年。应聘人员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三)递补
在体检、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513-59000168。
九、本公告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3-59000251。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3-59000130;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47、0513-5900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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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诺书
2.授权委托书
3.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1日